112-2生活助学金申请,2/1起至2/16止(或额满为止)。

  • 2024-01-30
  • 锺芳玫
◎领取生活助学金之同学需参与生活服务学习(燕巢系办值班及打扫工作)
~有意申请同学,欢迎来电洽询~TEL:3814526转16353
※申请资格:
(一) 具中华民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者
(二) 符合下列其中一项资格之学生
1.低收入户
2.中低收入户
3.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(须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、家庭应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2万元以下及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650万以下)
4.若未申请「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」但符合资格之学生(须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、家庭应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2万元以下及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650万以下)请提供【学生本人及父母】「最近一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」、「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」及「户籍誊本」。
(三) 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以上(含),新生则以入学成绩排序。

※参与生活服务学习期间,核发每月6千元生活助学金,服务学习内容由本系订定工作分配与考核管理。

※申请方式:请至校务系统-生活助学金管理系统申请,并上传符合资格之证明文件。
1.上传「汇款存折影本」,限用学生本人之帐号,不可用父母、兄弟姐妹、朋友之帐号。请优先提供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」。
2.上传符合「申请资格第二项」之证明文件,如:中低收入户证明、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
3.上传「学业成绩」之证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