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具中华民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者
(二) 符合下列其中一项资格之学生
1.低收入户
2.中低收入户
3.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(须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90万元以下、家庭应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2万元以下及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650万以下)
(三) 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六十分以上(含)。(新生则以入学成绩排序)2.中低收入户
3.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(须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90万元以下、家庭应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2万元以下及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650万以下)
参与生活服务学习期间,核发每月6千元生活助学金,服务学习内容由本系订定工作分配与考核管理。
申请方式:
8/1起请至校务系统-生活助学金管理系统申请,并上传符合资格之证明文件。
1.上传「汇款存折影本」,限用学生本人之帐号,不可用父母、兄弟姐妹、朋友之帐号。请优先提供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」。
2.上传符合「申请资格第二项」之证明文件,如:中低收入户证明、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
3.上传「学业成绩」之证明文件
2.上传符合「申请资格第二项」之证明文件,如:中低收入户证明、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
3.上传「学业成绩」之证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