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
(二)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之學生
1.低收入戶
2.中低收入戶
3.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(須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及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以下)
4.若未申請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」但符合資格之學生(須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及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以下)請提供【學生本人及父母】「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、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及「戶籍謄本」。
(三)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(含),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。2.中低收入戶
3.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(須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及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以下)
4.若未申請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」但符合資格之學生(須符合最近一年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及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以下)請提供【學生本人及父母】「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、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及「戶籍謄本」。
※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期間,核發每月6千元生活助學金,服務學習內容由本系訂定工作分配與考核管理。
※申請方式:請至校務系統-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,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。
1.上傳「匯款存摺影本」,限用學生本人之帳號,不可用父母、兄弟姐妹、朋友之帳號。請優先提供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」。
2.上傳符合「申請資格第二項」之證明文件,如:中低收入戶證明、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3.上傳「學業成績」之證明文件
2.上傳符合「申請資格第二項」之證明文件,如:中低收入戶證明、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3.上傳「學業成績」之證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