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位金額12000(共200名)
申請條件:
1.具中華民國國籍,全國在學大學生、碩士生。
2.111學年度平均學業成績及操性成績達80分以上。
3.除成績證明外,領可檢具相關資料(如自傳、獎狀、
4.為擴大幫助對象,限未曾獲本會欣欣向榮獎助學金者。
申請日期:112年9月18日~10月3日
申請方式:上志光慈善會官網申請,並同時上傳審核資料。
網址:https://www.public.com.tw/
服務專線:
志光慈善會/張小姐
電話:04-22208718
Email:zero@public.com.tw